羅浮進程
- 見習羅浮
2、 年滿17歲至26歲之國民,得自願申請參加羅浮群。
於完成下列各項要求後,經羅浮群榮譽議庭或相應之組織議決後,由群長頒發見習章成為見習羅浮。
3、 進程內容:
(1) 參加活動:參加最少三次群團活動,而其中一次須為戶外活動。
(2) 認識童軍:
A. 認識我國的童軍運動
a. 我國童軍運動發展史略
b. 我國各階段童軍的簡介
B. 瞭解世界童軍運動的發展概況
(3) 童軍禮節:
A. 認識各級童軍制服式樣;明白羅浮童軍制服及徽章的佩帶法。
B. 認識各級童軍徽章標誌。
C. 明瞭並懂得使用下列禮節
a. 徒手禮 b. 握手禮 c. 三指禮
D 明瞭並會使用下列的典禮儀式:
a. 升旗、揚旗 b. 降旗 c. 宣誓
(4 ) 諾言及規律:
A. 能背誦童軍諾言。
B. 能以成年人的立場明瞭童軍諾言及規律之意義,並具體實踐之。
- 授銜羅浮
2. 進程內容:
(l) 童軍知能
A. 認識世界童軍與我國童軍之組織結構。
B. 瞭解童軍運動的定義、目的、原則及訓練方法。
C. 閱讀「羅浮邁向成功之路」或任何一本童軍相關書藉。
(2) 社區服務
積極參與各類社區服務或其他義務工作,累計達50小時。
(3) 戶外活動
積極參與戶外活動、野外拓荒、環境保育、自然研究等,至少二類並有書面報告。
(4) 生活體驗
開啟個人生涯規劃和對社會事務的瞭解,做好個人準備,以融入社會。
(5) 價值理念
藉由『探討問題』瞭解並包容他人的觀點,認識自我,培養個人客觀態度及宏觀思維。
(6) 個人興趣
公開展示並介紹有關個人興趣之收集、作品等成果,並有個人興趣報告。
(7) 人際關係
曾參加群體研習、訓練等課程、並有與不相熟識的青年一起工作學習的經驗。
(8) 認識世界
能說明至少五個國家或地區的文化、歷史、風俗,並曾參與國際活動,認識新的外國朋友,並維持連繫至少4個月以上。
- 服務羅浮
2. 進程內容:
(1) 社會服務與學習
A. 參與服務學習達112小時以上,並獲有簽證者。
B. 結合志同道合的夥伴或其他人士共同參與社會服務工作並有具體貢獻。
(2) 活動企劃與領導
A. 取得國內「活動企劃與領導」之認證證書。
B. 策劃辦理一次五天以上的聯團之童軍活動者。
(3) 自然探索與保育
A. 能夠了解台灣之自然生態及當今所面臨之問題,提出相關因應之道,並取得國內外相關「專業團體」之認證。
B. 能實踐Leave No Trace。
(4) 專業藝能與認証
A. 取得國內外相關「專業團體」之認證證書。
B. 以專業藝能策劃辦理二次童軍活動者。
以上每項都要提出個人或小組完成該項的具體計畫(含計劃、執行、評量或相關具體內容),有關進程之施行辦法,另詳羅浮童軍手冊。